基建处是对学校基本建设进行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,具体职责为:
1.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发展规划、校园总体建设规划、年度实施计划;负责编制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申请计划;统计、上报与基本建设相关的报表。
2.负责编制基本建设预算需求和使用计划、项目建设计划;按照相关办法和规程提出基建项目款项拨付意见。
3.负责组织编制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投资估算、项目概算、设计任务书、规划设计方案、施工图纸;负责办理基建项目的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;配合招标办完成基建项目的招标工作;负责草拟基建项目的各类建设合同。
4.负责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、管理和协调;组织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;配合审计处完成基建项目结算审核;办理基建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和存档;负责基建工程保修期内的管理。
5.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、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