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校区土地手续办理。
2.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。
3.负责校园总体规划(方案、控规、修规)的编制和修订;校园基本建设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和运行。
4.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,包括项目建设计划、项目前期(测绘、地勘、文勘、环评等)、规划设计(设计任务书、概念设计、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)、可研编制、立项申请、投资评审、预算编制(估算、概算、预算)、建设手续(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等)办理、配合实施招标、施工管理(管理、监督、协调)、竣工验收、工程移交、质保期管理等。
5.负责基建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的整理、审验、内审和审计报审;配合审计处完成基建项目的结算审计;配合财务处、国资处完成工程决算和资产入库;基建项目建设资料的整理、移交、存档和管理。
6.负责编制基本建设预算需求和使用计划;编制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申请计划;配合发规处、财务处申请建设资金;做好基建项目预算的管理和使用(工程款支付、全过程造价管控等)。
7.负责基建合同管理(起草、会审、签订、执行);基建处内控建设(文件、制度、规程的制定和执行);基建处档案室的建设和管理(存档、整理、保管、使用)。
8.负责统计、上报与基本建设相关的数据和报表;抓好基建处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;做好综合事务、综合治理、文明创建、工会、扶贫与乡村振兴等日常工作。
9.负责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