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倡正确导向,引导教职工生恪守网络道德,反对不良网风,文明上网,特制定文明上网规范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学校内所有上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,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。
二、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;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,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,或传送有损国格、人格的信息;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不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。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、政府、党的言论,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、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。
三、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;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,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。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。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。
四、不得使用软件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,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,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,滥用网络资源。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。禁止破坏数据、破坏网络资源,或其它恶作剧行为。
五、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,不得浏览、发布和传播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有害信息。不得浏览色情、暴力、反动站点。
六、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、散布谣言、诽谤他人、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。
七、不得违反保密工作纪律,随意将涉密的文件或其他工作信息随意在网络上发布传播。
八、正确处理上网与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关系,自觉以工作、学习为重,善于利用网络资源提升自身素质,怡情怡趣,张弛有度,反对长时间沉迷于网络世界,反对沉迷于网络游戏、网聊。
九、安全、文明使用校园网,确保校园网络的稳定运行。
十、凡上网部门或个人若发现入网黑客、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,应及时向学校网络信息中心报告,并及时处理,严禁对有害信息和反动信息进行传播。
有违反上述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,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。